【摘 要】洞悉数字文化产业生态的内在机理,可为科学高效地推进实施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提供理论支持。数字文化产业生态是由数字内容平台、专业内容生产机构、关键意见领袖(KOL)、用户、政府部门、中介服务机构、商家、社会组织等主体共同营造制度环境、经济环境、技术环境、社会环境等环境,配置政策、资金、技术、信息、文化、服务等要素构成。数字文化产业生态是以数字内容平台为中枢,集聚多元主体而构成的开放动态平衡的系统形态,其内部的主体数量越多、质量越高,“飞轮效应”和“长尾效应”、跨业融合、产业生态效益就越加显著,内在的动力机制及调节机制推动其运行并保持平衡,其演化趋向是内容供给由量的积累到质的提升、商业模式由复杂模糊到简洁清晰、社会责任由局部作为到全面担当。从产业生态治理的角度加强数字文化产业生态的环境建设,是数字文化产业生态提质增效、获取长期价值的重要保障。
【关键词】数字文化产业;产业生态;数字内容平台;文化数字化;产业生态治理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加快建设数字中国,明确了实施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的要求。数字文化产业是依托数字技术进行文化内容创作、生产、传播、服务的新型文化业态,动漫游戏、网络文学、网络音乐、网络视频、网络表演、数字艺术等业态发展迅速并展现广阔的发展前景,不仅是文化数字化的重点领域,也是建设数字中国的重要支撑。数字技术改变了文化产业的运营逻辑和演进轨迹,产业组织不再是线性的产业链式分工结构,而是个体、群体、群落共生演化的生态结构,多元市场主体和合共生引致的生态建设是数字文化产业发展的依归。洞悉数字文化产业生态的内在机理,可为科学高效建设数字中国、推进实施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提供理论支持。
一、数字文化产业生态的结构
自然生态是生物群落与自然环境以及能量和物质流动的有机结合。生物群落是自然生态的主体,包括生产物种、消费物种、分解物种。生产物种为自然生态供给营养,消费物种依靠生产物种所供给的营养而生存,分解物种是自然生态中分解转化无机物、助推能量和物质循环流动的微生物。三个物种都是自然生态必不可少的主体,其和谐共生使自然生态得以稳定。产业生态由企业、消费者、利益相关者及其所处的自然环境、制度环境、经济环境、技术环境、社会环境和政策、资金、技术、信息、文化、服务等生产要素构成。企业、消费者、利益相关者分别对应自然生态的生产物种、消费物种、分解物种的角色,其中,企业是产品和服务供给的生产经营性组织,消费者是为满足个人或家庭需要而购买或使用产品和服务的社会成员,利益相关者为产业生态提供金融、物流、法务、技术、咨询、基础设施、市场监管等要素补给及服务保障①。与自然生态相仿的是,产业生态的主体和环境及要素是交互影响的关系。与自然生态不同的是,产业生态的构成既关涉自然环境,还包括制度环境、经济环境、技术环境、社会环境,生产要素的丰裕度及其配置质量和效率都与环境相关。由于文化生产关系的独特性,数字文化产业生态的主体更为多元、环境更为多变、要素更为多维,致使其系统结构更为复杂(见图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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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文化产业生态的结构
(一)数字文化产业生态的主体间关系
1. 数字文化产业生态是以数字内容平台为核心建立的多主体交互关系结构。数字内容平台既是数字文化产业生态的建构主体,也是各方主体的联结者和服务者。在数字文化产业生态中,与自然生态的生产物种角色相对应的内容供给主体包括专业内容生产机构与KOL②,与消费物种角色相对应的消费者是用户,与分解物种角色相对应的利益相关者包括政府部门、中介服务机构、商家、社会组织等。各主体通过数字内容平台结成动态的内容供需关系、双向的合作扶持关系、积极的生态调节关系,以维系数字文化产业生态的运行。
2. 数字文化产业生态的内容供给主体和用户需求多样变化且形成了动态的内容供需关系。数字内容平台作为联结内容供需双方的纽带,一方面与专业内容生产机构及KOL建立合作关系,向其提供内容需求,扶持并获取专业化的优质内容,比如喜马拉雅音频分享平台与阅文集团及多家出版商合作有声改编、IP孵化,聘请众多名人在平台开讲;另一方面吸引业余创作者加入内容生产行列,比如抖音短视频社交平台提供便捷的内容创作工具和多元的内容展示风格,扶持用户参与内容生产,推动部分用户向KOL转化或加入专业内容生产机构。共生于数字内容平台上的专业内容生产机构、KOL和用户,通过动态的竞争与合作关系,既实现内容供给主体的优胜劣汰和业务合作,又确保平台内容供给的质量以及规模化和多样性。用户通过数字内容平台,在满足内容消费差异化和个性化选择的同时,为平台贡献的流量和数据会转化为平台的重要资源,并以内容需求的方式提供给内容供给主体,推进平台内容及其供给主体的动态调整,而供给的调整又迎合并促成用户及其需求的变化。
3. 数字文化产业生态内部多方主体是一种双向的合作扶持关系。数字内容平台不仅与内容供需方保持双向互动联结,还与政府部门、中介服务机构、商家、社会组织存在双向的合作扶持关系。政府部门是数字文化产业生态建构的重要参与者和受益者。数字内容平台作为数字文化产业生态的核心主体,是政府部门扶持与监管的重点对象,与政府部门的高频互动使其在公共服务方面形成责任意识,比如抖音短视频社交平台依托其连接能力,整合各类社会主体和资源,在内容治理、数字包容、古籍保护、乡村振兴、应急救助等方面采取了一系列举措,助力社会公益数字化。数字内容平台依靠中介服务机构补给资金、技术、信息、劳务等资源,主要依赖商家获取经济收益,需要社会组织保障社会服务活动的开展,数字内容平台会以不同的方式回馈中介服务机构、商家、社会组织,由此与各方结成双向的合作扶持关系。这种关系对于数字文化产业生态内部多方主体的互利共生,进而形成稳定的产业生态结构,具有一定的支撑作用。
4. 数字文化产业生态内部多方主体构成了积极的生态调节关系。良好数字生态的本质意义在于建构符合各方发展利益的数字生态①。数字文化产业生态的核心主体是数字内容平台,但数字内容平台自身无法完成优质内容的海量生产以及产业生态的高效治理,这些必须依靠生态内部多方主体的通力合作,形成各方都能受益的良好数字生态。数字文化产业生态内部的各个主体都是利益相关者,他们在价值交换中不断加深彼此的信任和互动程度,在共同创造价值的同时实现各自的进化,而每个主体的进化又会提升整个生态的活力及价值创造能力,由此形成积极的生态调节关系,促使数字文化产业生态在和而不同的内部环境中创造整体大于部分之和的价值。
(二)数字文化产业生态的内部环境
1. 单一组织的业务活动通常受到外部环境的影响且无力改变。数字文化产业生态是包括政府部门在内的多方主体的系统集合,政策主体与政策客体之间有着更多的互动和合谋,为数字文化产业营造了良好政策环境和强大政策动能②,在数字文化产业生态系统内部实现了多方主体的资源配置和价值交换,由此形成了数字文化产业生态的内部环境。数字文化产业生态的内部环境不包括自然环境,但每个组织和个体都处于自然生态之中,都不同程度受到自然环境的影响。对于产业生态及其内部各个主体来说,自然环境无一例外地是外部影响因素。数字文化产业生态是人类社会活动的产物,其直接营造者并不是外部的自然环境,而是产业生态的内部环境构成因素。数字文化产业生态的内部环境由制度环境、经济环境、技术环境、社会环境构成,是生态内部政策、资金、技术、信息、文化、服务等要素配置以及各主体生存和发展的影响因素的总称。制度环境涉及政府政策、法律法规、财政支持等,主要功能在于扶持、引导、协调、规范生态内部多方主体的行为以及生态的健康运行。经济环境是市场机制、金融条件、消费水平等的体现,为产业生态提供市场条件以及经济方面的物质和收益保障。技术环境包括技术能力、研发投入、技术应用等方面的因素,是产业生态价值创造的技术基础。社会环境是社会成员风俗习惯、行为规范、审美观念等的综合体现,影响产业生态的价值取向以及生态内部各主体的行动方向。数字文化产业生态的内部环境是系统内部各主体存续和开展活动所依赖的必要保障,环境状况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各主体的积极性和创造力,对各主体之间的互利共生起着制约或催化作用,也决定着生态运行的效率和质量。
2. 数字文化产业生态的内部环境由多方主体共同营造。数字文化产业生态内部各主体相互协调配合的价值共创过程及成果会传导给所有的利益相关方,进而影响数字文化产业生态的内部环境。政府部门的扶持政策与财政资助能够推动数字内容平台和内容供给主体进化,约束性的法律法规对生态具有整体性的保护作用。数字内容平台在运营过程中不断收集与积累的用户数据,既是生态价值创造的重要生产要素,也是数字文化产业生态治理的重要决策依据。数字文化产业生态内部各主体的互利共生既可以使多方受益,又可以促进要素的合理流动及高效配置,推动内部环境因素的调整。多方主体与内部环境的相互适应及协同进化,推进了数字文化产业生态的有序运行。
二、数字文化产业生态的基本特性
不同时代的不同产业都有特定的组织形态,农耕时代以农田的权属、流转、利益分配来组织耕作活动,工业时代按照既定工序大规模、线性化组织工业品生产,数字时代大量的产业组织主体则借助数字技术实现数据流通、业务融合、运营协同、价值共创,形成了具有生态性和系统性特征的产业生态①。生态性凸显了多元主体与外部环境的协同共生关系,系统性体现了产业组织整体的有序运行状态。产业生态的每个成员都可以自由进出系统,并且以复杂的方式相互影响、相互依赖,成为紧密联结、频繁互动的利益相关群体,构建了一种开放动态平衡的系统形态②。产业生态内部成员的创造能力和协同效应决定产业生态的形态及稳定性,产业生态的健康运行状况决定内部成员的绩效及成长性。产业生态既要为内部成员创造健康的生存和成长环境,也要维系内部成员之间良性的竞合与价值共创关系;既要创造经济效益,也要保障社会效益,赋予产业生态自我调节、适时更新、持续演化的功能。数字文化产业生态同样是多元主体与外部环境协同共生的系统形态,具备一般产业生态的生态性和系统性特征。但是,数字文化产业是提供数字内容产品和服务以满足人们文化休闲娱乐等精神需求的产业形式,其产业生态表现出一些独有的基本特性。
(一)数字文化产业生态以数字内容平台为中枢
1. 任何产业生态都有相应的形态结构,其形态结构的演变高度依赖于产业生态的中枢③。一般产业生态的中枢是核心企业,核心企业依托自身的影响力、控制力、引领力来凝聚和协调各方关系,进而建构产业生态。数字文化产业生态并不以企业为中枢,而是依托数字内容平台联结内容供给者、战略合作者、服务商、消费者等相关各方。例如,目前国内领先的互联网音频分享平台喜马拉雅依靠1000多万主播提供的知识、生活、娱乐等品类的数亿条音频内容,连接和服务6亿多用户①;国内领先的短视频社交平台抖音 2022年的用户日活量已达 8亿,视频日均播放量超 400亿,月视频更新量超1.2亿②。上述两大数字内容平台都是发挥平台的中枢作用来连接各方资源,分别建构了各自的数字文化产业生态。
2. 数字内容平台的主要功能是连接内容供给与用户的中枢。数字内容平台的中枢作用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实现平台上的内容高效供给,利用数字内容生成、存储、联接、传输技术为平台上的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内容制作、传播、转化提供便捷服务;二是实现平台上的内容精准分发,利用浏览时长、关注、点赞、转发、留言、互动等平台用户行为生成的大数据匹配智能算法,达成平台上内容与目标用户的精准连接,以此支撑并促进平台自身以及内容供给者与用户共同的价值创造及交换。数字内容平台提供的采编系统与辅助资源降低了内容生产的难度和成本,提高了普通人经过适当努力生产出有较高价值回报的内容产品的可能性,不仅驱动了更多专业化的内容供给者进驻,也吸引了不同职业化程度和目标的内容供给者,“PGC(专业生产内容)+PUGC(专业用户生产内容)+UGC(用户生产内容)”的供给模式为平台提供了海量且个性化的内容。数字内容平台因同边与跨边网络效应积累大量相互吸引的用户③,平台的社交属性会增加用户黏性和忠诚度。平台连接的内容供给与用户需求相互促进、相互影响,内容供给者与用户越多,内容供给者与用户之间价值交换越活跃,平台自身以及内容供给者与用户之间就越容易达成个体与整体价值目标一致化的激励相容,由此形成群体活跃且结构稳定的数字文化产业生态。
(二)数字文化产业生态具有“飞轮效应”和“长尾效应”
1. 数字文化产业生态具有“飞轮效应”④。数字内容平台连接的用户越多、需求越大,就会吸引更多的内容供给者;内容供给者越多、内容越丰富越优质,就会吸引更多的用户。数字内容平台需要持续投入以推动内容和用户积极循环增长,引领整个生态顺利运行。在生态运行初期,数字内容平台投入大、收效低且慢,当生态缓慢运行并且逐渐形成惯性和动能,数字内容平台的投入产出率将显著提升,生态运行速度显著加快。例如,抖音在 2016年上线时从美拍 App批量导入 KOL(关键意见领袖)和今日头条 App 的明星资源,打造以 KOL 和明星为核心的粉丝传播吧,收获了最初的内容和用户;2018年国务院国资委新闻中心携中央企业媒体联盟及25家央企入驻,丰富了抖音的内容和用户资源;2019年和2021年抖音两次与央视春晚合作,实现了内容和用户数量指数级增长以及用户体验感的提升。数字内容平台形成的“持续投入—扩大品类—增加流量—提升体验—快速增长”的循环方式,使数字文化产业生态呈现发展速度逐渐加快、规模逐渐放大、效率逐渐提高、价值逐渐延展的“飞轮效应”。
2. 数字文化产业生态具有“长尾效应”⑤。数字内容平台把更多的内容供给者和用户连接起来,解决了内容供给主体单一化和用户主体个性化之间的矛盾。人的需求既有需求曲线头部的大众化需求,也有需求曲线尾部的个性化需求。满足大众化需求的通常是内容和形式单一的热门或大众化产品,而个性化需求是零散的少量的需求,在需求曲线上形成一条长长的“尾巴”,需要内容和形式丰富的差异化产品供给才会得以满足。在数字内容平台上关注度和收益率高的无疑是热门和畅销内容,但是那些看上去不太热门的内容累加起来的“小利润大市场”会创造出乎意料的收益①,形成明显的“长尾效应”②。例如,喜马拉雅拥有内容和形式丰富的音频生态,内容上涵盖泛知识领域的金融、文化、历史类专辑,泛娱乐领域的小说和娱乐类专辑,适合少儿的教育内容,适合中老年的经典内容;形式上既有会员付费专区,也有免费体验内容,有效平衡了大众化需求和不同用户的个性化需求,由此形成的数字文化产业生态实现了多元化供给与需求的共振,并产生“长尾效应”。
(三)数字文化产业生态以跨业融合为运行方向
1. 数字文化产业表现出明显的产业结构生态性运行特征。数字文化产业生态基于人与人、人与物、物与物的泛在连接,通过数据通联、业务交叉、运营协同,不断重组各方以及要素之间的关系,拓展跨业融合的广度、深度、速度、强度、精度、效度,打破原有的产业边界,使价值创造不再局限于特定群体、空间、市场、行业,表现出明显的产业结构生态性运行特征。文化产业原本就具有跨界融合的特性,数字技术不仅实现了生产要素之间、产业之间的互联互通,也让文化产业发展进一步突破了地域、空间、业态的限制,驱动数字文化产业朝着跨业融合的生态化方向运行。例如,抖音以短视频内容为切口,建构了“直播电商”这一新生态。直播和电商原本分别属于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和平台,其中,直播是一种信息和内容传播方式,具有社交媒体属性,是信息和内容发布平台的产物;电商是依托信息网络技术开展的商贸活动,具有商品交易属性,是电商平台的专属产物。
2. 数字文化产业培育多方共赢的产业新生态。例如,抖音拥有的优质、专业、差异化的短视频内容连通了直播和电商,实现了商家、主播、用户和平台的四方共赢。从商家角度来看,优质的短视频内容的商业转化率高,带货直播能够撬动粉丝经济的商业价值,迅速提升商品经营效益;从主播角度来看,有规律的直播可以提升人气和粉丝黏性,实现私域流量的快速变现;从用户角度来看,观看高质量的内容直播既可以愉悦身心,又能够快速获得商品信息,提高消费决策效率;从平台角度来看,电商业务既可以彰显平台的营销价值,带来新的衍生业务收入,又可以提升用户的数量和活跃度。更为重要的是,脱颖而出的优质商家和主播共同构成了抖音“直播电商”的新生态。目前在抖音上能够看到许多地方农产品“网红爆款”、民间传统手工艺和流行元素相结合的“时尚潮玩”、多种类型知识资源普惠大众的“公开课”,才艺、美食、技能、母婴、育儿、旅行等短视频内容都有可能成为切口,实现内容、数据、商业、公益等多维度和多场域的协同与互通,建构跨业融合的新生态。
(四)数字文化产业竞争力取决于数字文化产业生态效益
1. 数字经济时代的竞争更加凸显整体性、系统性、协同性的价值。数字文化产业的竞争不是局部而是整体实力的对比,竞争力不是单一指标而是综合能力的体现,产业竞争力不是产品、企业、产业链的比较,而是产业生态整体创造能力的综合评价。数字文化产业生态通过数字内容平台把更多的内容供给者和用户连接起来,可以解决内容供给主体单一化和用户需求多样化之间的矛盾,重塑资源配置方式,提升资源使用效率,使得文化供给主体与包括政府部门、消费者在内的更加广泛的主体结成协作关系以实现价值共创,这彰显了数字文化产业生态的竞争力。即使那些实力强大的公司,在规模庞大的产业生态面前也会显得无足轻重,这种影响折射出的是产业生态的竞争力,而这种竞争力取决于产业生态效益。生态效益是指人们以生态平衡和生态良性高效循环为原则,使自然生态系统产生对人类生存发展的有利效果和长远利益。产业生态效益是指与产业相关的多方主体协同共生,共同推动产业生态的整体功能实现及有序运行和提质增效,实现产业的持续发展和长期价值创造。在产业生态中,各主体必须占据相应的生态位来获取多维资源并提高资源配置的效率以获得发展与壮大的机会①,各主体之间的竞争关系由排他性转换为排劣性和共生性,从而促进各主体谋求在更加广阔的范围、更加互动的关联、更加开放的格局下建立稳定、深入、持久的合作关系②,从而创造持续呼应社会与时代需要的优质和丰富的产品,推动各主体的协同进化和持续成长,维系产业生态的新陈代谢和演化升级,获取以整体价值和长期价值最大化为标志的产业生态效益,进而形成产业生态竞争力。
2. 数字文化产业生态的竞争力取决于多元主体建立的资源共通、价值共创、利益共享、能力共进的产业生态效益。网络视频、有声读物、数字音乐、云课堂、云演艺以及互动式、沉浸式体验等文化新业态,无一例外不是多元主体协作共创的成果。数字文化产业生态建构了新的文化生产关系,人人都可以在数字内容平台上发布创意和内容、发表个人意见,甚至直接参与专业机构的文化内容创作和文化产品生产,这明显提升了全社会的互动水平、创新意识和创造能力,推动了数字文化产业需求与供给的高效匹配和质量提升。消费者主体意识的觉醒和参与能力的增强,拉高了文化供给和消费体验的品质要求,驱使文化供给多元主体的协作共创和跨业融合,以产出更加丰富、优质、新颖的文化产品服务,从中获得更加显著的产业生态效益。
三、数字文化产业生态的运行机制
数字文化产业生态是由多元主体、多重环境、多维要素构成的复合的系统形态,其运行需要多元主体在不同阶段以不同形式有意识地推动和调节。产业生态内部多元主体与环境及要素之间相互联系与作用的原理与方式,形成了促使产业生态协调、有序、高效运行并增强产业生态内部活力及对外适应能力的功能体系,即数字文化产业生态的运行机制,其包含动力机制和调节机制两种作用方式。动力机制的主要功能在于推动数字文化产业生态运行,调节机制的主要功能在于保持数字文化产业生态平衡(见图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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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文化产业生态的运行机制
(一)数字文化产业生态运行的动力机制
动力机制是数字文化产业生态运行的动力构成及其形成方式。数字内容平台是数字文化产业生态运行的发起者,其搭建内容服务平台以联结供需方及利益相关方的创新,是数字文化产业生态运行的原动力。专业内容生产机构及KOL是平台的主要内容供给主体,用户是内容消费者以及平台流量和数据的贡献者,在平台上进行价值交换的内容供给主体创造力和用户活力是产业生态运行的推动力。政府部门对产业生态各主体的激励和约束以及对产业生态制度环境的创设,形成了产业生态运行的支持力。中介服务机构、商家、社会组织等利益相关主体通过提供多领域、多层次、多类型、多形式的服务,营造有利的经济、技术和社会环境,是产业生态运行的催化力。不同主体依次形成“原动力→推动力→支持力→催化力”四大动力,构成了数字文化产业生态运行的动力机制。
1. 数字内容平台承担的是数字文化产业生态中枢的角色。相对于其他主体,数字内容平台明显占据了产业分工的有利位置并对产业生态运行拥有绝对的话语权,是产业生态运行原动力的来源主体。数字内容平台的功能决定了平台内容供给主体与消费群体的生产经营及消费行为方式,政府部门所采用的政策工具与数字内容平台所衍生出的各种现象紧密关联,其他利益相关主体的介入时机、方式、程度,与数字内容平台的需求及其所表现出的影响力相关。由此,数字内容平台的创新力构成了数字文化产业生态运行的原动力。
2. 内容供给主体创造力和用户活力是数字文化产业生态运行的推动力。数字内容平台吸引了专业内容生产机构及KOL为平台供给满足用户需求的内容,用户在平台上集聚的数量以及表现出的活跃度,既提高了内容供给主体的生产经营积极性,也促进了内容供给主体数量的增加,加速了数字文化产业生态“飞轮效应”和“长尾效应”的形成。供给主体在产业生态内部的竞争性生存中能够找到适宜的生态位以获得相应的资源空间及价值回报①,用户的多样化、个性化需求得到不同程度和形式的满足,并从产品服务被动的接受者转变为价值创造的重要参与者,而数字内容平台的投入产出率显著提升,由此形成的推动力使数字文化产业生态运行进入加速状态。
3. 政府部门主要承担数字文化产业生态运行监管和协调以及环境创设的职责。数字文化产业生态存在多元主体利益目标、行动方向、价值判断、行为方式不一致所带来的协调问题,仅仅依靠生态内部多元主体的自主协商很难得到公允的解决方案,政府部门担任权威角色的多方协商可以使问题的解决在较低成本中获得较高的有效性②。政府部门并不是产业生态的“管控者”,而是在产业生态运行中扮演着“支持者”的角色。政府部门通过设定具体目标,合理使用政策工具,既发挥激励作用,又实施有效的约束,营造优越的产业生态制度环境,充分调动多元主体的积极性和创造力,形成数字文化产业生态系统运行必要的支持力。
4. 中介服务机构、商家、社会组织等利益相关主体扮演数字文化产业生态的服务型角色。中介服务机构、商家、社会组织等与数字内容平台、供给主体与用户相互依存、相互影响、相互成就,其资源和能力的溢出效应对产业生态运行具有催化作用。中介服务机构是资金、技术、信息、劳务等资源的补给者,商家是各方获取经济收益的保障者,社会组织是开展各项活动的服务者。尽管有些主体之间没有直接关联,但是所有的主体都以数字内容平台为中心建立多重协作关系,共同参与价值创造,营造数字文化产业生态的经济、技术和社会环境,构成产业生态运行的催化力。
(二)数字文化产业生态平衡的调节机制
生态学推崇的理想状态是生态平衡,这种平衡是各种生物与环境相互适应所形成的理想状态。数字文化产业生态需要在相对平衡的状态下保持健康持续运行,各主体不仅存在优胜劣汰的竞争关系,也有多种形式的协作关系。各主体的创造能力和协同效应决定数字文化产业生态的结构及稳定性,而数字文化产业生态的运行和平衡状况决定各主体的利益及成长性,但物质固有的根本属性就是运动①,生态平衡只有在不断的动态调整中才会得以维持。数字文化产业生态多元主体与环境以及要素之间的相互影响和共同作用,会在特定时点达到相对平衡的状态。但是这种平衡状态并非一成不变,各主体通常都要经历新生、成长、成熟、衰老、消亡的生命周期,数字文化产业生态会因主体的出生率和死亡率、迁入率和迁出率以及丰富度而改变密度和结构。随着主体的更迭及其数量增减、环境优劣度调整、要素配置效率升降、主体之间与环境关系结构复杂化程度的不断变化,数字文化产业生态会进入一种不平衡的状态。但是,各主体可以依靠外部主体协助或环境改善及要素资源整合而实现自我更新,维护自身的存续和发展。各主体为保障自身利益而发生的适应性变化,会推动数字文化产业生态在局部与整体的不断调适中趋向新的平衡。这种产业生态“平衡—不平衡—平衡”调整的内在机理,就是数字文化产业生态平衡的调节机制。数字文化产业生态平衡的调节机制是以维系或重塑生态平衡为目标,推动产业生态结构升级与优化、各主体及产业生态适应能力与竞争力整体提升的生态调节方式。在数字文化产业生态平衡的调节机制中,数字内容平台是调节中枢,政府部门是调节的重要主体,供给主体、用户、利益相关主体是调节的参与者。
1. 数字内容平台是数字文化产业生态的运行中枢和调节中枢。数字内容平台在数字文化产业生态拥有强大的话语权和控制权,其战略重心转移、经营方式调整、功能属性改变,都会对其他主体产生关联影响,进而对产业生态运行形成连锁反应。同样,对于具有平台内容供给者和用户双重身份的双边用户(以下简称“双边用户”)的行为异化以及其他主体的不当行为,数字内容平台也具有强大的影响力和控制力。对于内容供给与用户需求错配导致的生态不平衡,数字内容平台可以发挥数据资源优势和联结能力优势,通过对双边用户行为的合理规制,提升文化供给与文化需求的多样性以及两者之间的匹配度和触达性。对于各主体不当竞争,数字内容平台以生态共同价值目标为基点,通过各主体的功能发挥来调动整个产业生态的积极性、能动性与创造性,引导各主体围绕共同价值目标进行资源整合、开发、利用,促进广泛合作,实现互利共生,提升增值能力,形成各主体之间及其与环境和要素之间相互补充、协作与调适的调节机制。
2. 政府部门是数字文化产业生态调节的重要主体。产业生态的整体与局部之间、群体与个体之间、不同群体或不同个体之间存在着不同形式和不同程度的矛盾,这些矛盾最直接的影响是破坏产业生态平衡。产业生态平衡可以带来稳定性,降低风险和不确定性,促进协同性的价值创造,而一旦产业生态平衡被破坏,产业生态将失去运行方向和内部秩序的保障。数字文化产业兴起的速度之快、业态之新,使各方都难以在短期内对其形成准确和系统的认知,政策内容的滞后性与政策调整的快速性并存,“市场失灵”“政府失灵”都有可能发生。这就要求政府部门以审慎使用和动态调整相结合的方式,利用政策工具、法律法规和财政手段规制各主体的行为方式和关系结构,实现生态内部各主体的共同进化、共生循环,保障数字文化产业生态平衡及健康运行。
3. 供给主体、用户、利益相关主体是数字文化产业生态调节的参与者。数字文化产业生态结构是以数字内容平台为核心,联结包括专业内容生产机构及KOL的内容供给主体和内容消费用户,集合政府部门以及中介服务机构、商家、社会组织,共同营造制度环境、经济环境、技术环境、社会环境,配置政策、资金、技术、信息、文化、服务等要素,进行价值创造的产业生态。推动数字文化产业生态运行的是动力机制,维持产业生态平衡的是调节机制,而其运行是不间断的过程,自形成之后就朝着特定的方向、以特定的方式持续演化。
四、数字文化产业生态的演化趋向
生态平衡往往被认为是生态的理想状态,但运动是物质的根本属性。产业生态中的企业、消费者、其他利益相关者与环境以及要素之间的相互影响和共同作用,会在特定时点达到相对稳定的平衡状态。但是这种平衡状态并非一成不变,而是随着主体的更迭及其数量增减、环境优劣度、要素配置效率升降、主体之间及其与环境关系结构复杂化程度而不断变化,这种变化传导给生态的主体和环境及要素,促使各方作出适应性调整以维持系统的稳定,从而推动产业生态演化。产业生态演化是一种“平衡—不平衡—平衡”的自组织演化过程,进而从无序的随机状态形成有序的内生机制的自组织系统①。自组织是生态自发地从无序步入有序或者从低度有序趋向高度有序的演化方式,是生态的演化中形成的有效利用物质和能量的有序循环状态②。生态的自组织化程度越高,其可持续发展能力就越强,生态的演化就越成熟,生态的稳定性也就越好。当前,数字文化产业生态的演化主要表现在内容供给、商业模式、社会责任三个方面的变化。
(一)内容供给:由量的积累到质的提升
内容供给与需求的有效联结是数字文化产业生态的本质意义所在,而加强有效供给是解决供给与需求结构性矛盾的关键点③,这既是数字内容平台的主要功能和行动方向,也是数字文化产业生态演化的核心动力和基本特征。
1. 数字文化产业生态形成初期的主要目标是依托数字内容平台实现用户和内容供给数量的快速积累。例如,喜马拉雅、抖音都是在早期引入名家、明星、网红或 MCN等内容创作方,基于中心化强运营的方式满足用户打发时间、追逐热点的碎片化娱乐需求,当用户数量实现爆发式增长之后,平台通过降低从事内容生产的门槛来激发广大用户的创意活力,让大量用户聚集于平台从事特定形式的内容生产活动,形成来自不同社会领域、拥有不同职业动机、兼具平台内容供给者和用户双重身份的创作人、主播等自由职业群体,快速实现内容供给数量的积累和传播成本的降低。但是,数字内容平台的社交关系链较弱,用户或流量本质上属于平台,内容供给者和用户之间难以建立常态、密切的互动连接,这使得平台中心化特征非常明显,只有那些受欢迎的内容才可以被更多的用户看见,提升内容质量成为维系平台持续发展的重心。
2. 数字文化产业生态演化的重要标志是在实现用户和内容供给数量稳定增长的基础上开始重点关注内容供给质量的提升。例如,喜马拉雅在数字音频市场占有率不断攀升的同时,推出音频预审工具和内容质量分级标准,帮助创作者提前诊断音频质量及内容合规问题,搭建内容生态多元识别体系,明显改观了平台的整体内容质量。为推动电商内容生态发展,抖音电商先后推出《电商创作者管理总则》《电商内容创作规范》《电商优质内容说明书》,主动厘清平台上电商运营者的责任边界,强化“带货达人”的自我规范意识,推动直播电商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为拓展新型业态,抖音着力开发短剧业务,将2023年的重点方向明确为强化用户追剧心智和持续产出影响力爆款,加强与柠萌影视、长信传媒、正午阳光、华策影视等头部内容公司合作,投入《刺杀小说家》《雄狮少年》等头部IP的抖音短剧开发。随着专业内容生产机构、KOL和用户的内容供给质量不断提升,用户的数量及其对平台的信任度持续增加,平台内容供给的边界进一步延展,数字文化产业生态的活跃度和稳定性得到明显改观。
内容供给由量变到质变,使数字文化产业生态从无序增长到有序运行,逐渐达成主体、环境、要素各方相互调整、适应、联动,形成产业生态良性循环,实现生态功能优化,促使数字文化产业生态朝着更加积极的方向演化。
(二)商业模式:由复杂模糊到简洁清晰
商业模式是数字经济时代产业主体配置资源、创造价值以获取竞争优势的机制设计①。商业模式创新涵盖技术、产品、服务创新及商业模式自身的要素、形态、流程更新,其内涵意义在于新的市场机会的创造与开发②。在数字文化产业生态内部,文化内容的创作、生产、传播、消费方式都发生了重大变化,使其成为商业模式创新最活跃的领域之一,并且经过实践探索,实现了由复杂模糊到简洁清晰的转变。
1. 数字文化产业生态初期的商业模式复杂模糊。由于数字文化产业生态内部各主体的价值主张和价值创造不一致,价值传递和价值获取不均衡,致使其商业模式整体的形态结构复杂模糊。数字文化产业生态商业模式的建构主体包括三类:第一类是数字内容平台,通过用户流量、资源聚合和数据服务等优势获取商业回报,其变现主要依托流量收益、内容付费、会员订阅、广告、直播、电商、数据等服务费;第二类是头部内容的生产机构和创作者,其收入来源除了内容分账,还包括广告植入、商业代言、基于账号体系的带货等;第三类是一般的内容供给者和主播,他们的收益主要来自用户打赏、内容推广、电商带货、平台奖励等。这三类主体共同建构了商业模式,但地位并不平等,数字内容平台是核心主体,掌控着数字文化产业生态商业模式演化的方向。
2. 数字文化产业生态的演化使得商业模式逐步简洁清晰。数字内容平台的庞大用户基础以及直接面对消费者的属性,吸引了越来越多的商家进驻平台,促使数字内容与电子商务的普遍紧密结合,形成了简洁清晰的“内容电商化、电商内容化”的商业模式。比如,抖音短视频社交平台在用户习惯中发现,越来越多的用户看到有趣的直播或短视频会搜索相关信息,在关注喜欢的抖音号时会浏览商城和店铺并参加相关活动,于是在优质内容的驱动下积极发展抖音电商,扶持大量优质主播转型为电商主播,将“内容窗口”转型为连接消费者和商品的“展示窗口”。随着用户对数字内容平台好感度和信任度的逐渐提升及其购物心智的不断成熟,平台消费场景的便捷化和多元化,使得内容成为激发用户潜在消费动机的场域,平台消费场景促成用户消费行为与商品的精准匹配,各类电商通过营销解决方案,扩大平台全域流量,给用户“一站式”的购物体验,给内容供给者和主播及相关机构带来收益的重要增长点,给商家带来流量和品牌沉淀以及全面持续的增长,由此形成了崭新、明晰、稳定的商业模式结构。数字内容平台、消费者、内容供给者、主播、直播行业基地、商家、仓储和物流服务商、数据运营服务商等构成的内容电商生态,有助于利益相关方结成目标和行动一致的利益共同体,形成数字文化产业生态协同有序的整体合力与整体功能,释放系统的整体效益,进而产生源源不竭的生态演化动力。
(三)社会责任:由局部作为到全面担当
数字文化产业生态建构了新的文化生产和消费关系,人人都可以在数字内容平台上发布创意、表达意见,显著提升了全社会的互动水平、创新意识和创造能力,驱使文化供给主体协作共创以产出更加丰富、优质、新颖的文化产品服务,文化供给主体能够与包括消费者在内的更加广泛的主体结成协作关系以实现价值共创,促进了多方利益相关者之间及其与生态环境的和谐共生,这是数字文化产业生态承担社会责任的直接体现。
1. 数字文化产业生态以数字内容平台为中心,明确了社会责任行动方向。数字内容平台是数字文化产业生态承担社会责任的核心主体及组织者,其影响力的提升与其承担社会责任领域的拓展呈正向关系。喜马拉雅以“用声音分享人类智慧,用声音服务美好生活”为使命,秉持文化向善理念,在不断为用户提供抚慰人心的精神食粮的同时,致力于助残助盲工作,发布残疾人主播公益培训课程,促进残疾人创收与就业。抖音的内容电商推动了国潮、国货、老字号的发展,并针对全国的产业集群,打造百强产业带专项,规模化扶持产业带商家,助力区域经济发展。此外,抖音连接公益组织、平台创作者、商家、媒体、明星名人共同打造公益平台,确立了推动数字包容、丰富文化生活、增进社会福祉、应对气候变化社会责任四大行动方向,在文化传承、乡村发展、古籍保护、内容治理、应急救助等方面的举措都具有正向的社会效应和社会价值。
2. 数字文化产业生态拓展了社会责任的承担主体及其内容范围。数字文化产业生态的演化使大量的组织和个体可以依托数字内容平台,将创意、技能、产品、服务转化为社会价值,为许多社会成员提供创业型就业的新场景和自我价值实现的机会。文化发展不是少数人的权利或责任,而是大众的、全民的、全社会的共同事业,需要人人都能参与发展过程,人人都能通过自己的劳动创造获得合法合理的回报。数字内容平台是数字文化产业生态的赋能者。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幸福生活都是奋斗出来的,共同富裕要靠勤劳智慧来创造”“要防止社会阶层固化,畅通向上流动通道,给更多人创造致富机会,形成人人参与的发展环境,避免‘内卷’、‘躺平’”①。在数字文化产业生态中,企业的生产经营更多地受到外部因素的牵制,不仅要提升自己,还要关照价值共创伙伴②,为更多的人提供共同富裕的机会③。文化产业的经营主体包含大量资源和能力有限的小微文化企业及个体从业者,需要借助“外力”补齐人才、技术、信息、资金、服务等短板。数字内容平台承担了“数字化服务商”的功能,积极对外输出数字化能力,创造更多数字化场景,将业务辐射更多的价值共创伙伴,推动各方建立开放、分享、协同、共赢的关系,赋能数字文化产业生态有序运行。
五、结 语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必须坚持系统观念。万事万物是相互联系、相互依存的。只有用普遍联系的、全面系统的、发展变化的观点观察事物,才能把握事物发展规律”④,这充分表明了解决现实问题应该秉持系统观念所具有的科学思想和方法。文化与数字技术的深度融合勾画出的是无限挑战人类想象力的崭新图景和未知世界,其内在机理难免暂时混沌不清,而生态观和系统论提供了相对客观明晰的认知视角。数字文化产业生态是一种开放动态平衡的系统形态,主体、环境、要素在产业生态内部不断变化和发展,产业生态通过自我调节能力进行控制和反馈以维持自身的稳定性。但是,这种自我调节能力是有限的,如果产业生态的外部冲击在其可承受的范围之内,那么可以通过其自我调节能力来恢复稳定状态;如果外部冲击超过其可承受的范围,那么其稳定性则需要人为干预才能恢复。数字文化产业生态拥有自己的生命周期,随着产业生态的成熟,其优势会减弱,实现快速创新和指数级增长的能力会下降。这就需要从产业生态治理的角度强化数字文化产业生态的环境支撑,形成包容多样、价值共享、协作共生的生态关系,维护既竞争又互补的生态秩序,培育更多数字素养深、技术专业性强、参与活跃度高的价值创造主体,提升数字文化产业生态整体性的价值共创能力,并且不断催生新的产业生态,不断创造新价值、开拓新商业模式、衍生新业态,进而实现数字文化产业生态的提质增效。